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
上海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临时使用绿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 WD6302000-2014-03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14-11-07
名 称: 上海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临时使用绿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嘉绿容许[2014]3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4年10月28日向我局提出在嘉定胜竹路陈家山西处地块需开设道口临时使用绿地一事已收悉。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申办的绿化事项,决定如下:
1、同意在嘉定胜竹路陈家山西地块开设6米消防道口,迁移行道树朴树胸径16厘米1棵,临时使用期自发文之日起360天。
2、请有绿化资质单位施工并确保成活率,在迁移季节内按照相关技术进行操作,须注意安全文明措施确保安全。并请上海鼎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土壤清理、及时回土,发生绿化费用按实结算等等)。工程结束后即恢复原状。
3、本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3月1日止。
你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政许可公示告知单》的要求,做好公示牌等相关公开告示工作。
请嘉定区绿化管理部门做好跟踪指导工作(请嘉定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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