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的要求,我局对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进行环保补充核查预审,形成如下预审意见:
一、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龙盘路666号,成立于2005年9月,从事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和销售,属制药行业,是本次申请上市公司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在本市金山区的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在本次补充核查时段内未发生过环境纠纷,未受到过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
四、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不属于重大环境风险源。公司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了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处于正常状态。本次补充核查时段内未发生过环境突发事件。
五、本次补充核查时段内,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每年在其母公司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上公开其相应的环境信息。
六、本次补充核查时段内,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投入资金对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并提出了今后持续改进的方向。
七、结论:同意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通过本次环保补充核查预审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