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环保局分级分责处理环境信访工作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C6301000-2014-05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4-07-31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环保局分级分责处理环境信访工作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环局〔2014〕6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局相关科室,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根据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嘉定区分级分责化解信访矛盾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工作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嘉定区环保局分级分责处理环境信访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嘉定区环保局分级分责处理环境信访工作办法
      2.嘉定区环保局分级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工作责任一览表
      3.信访反馈内容模板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31日
 
  
 
附件1:
嘉定区环保局分级分责处理环境信访工作办法
 
根据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嘉定区分级分责化解信访矛盾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工作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办理工作,认真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减少重复信访,提高办理效率,分级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稳定工作的领导负责督促推进落实,业务分管领导负责信访矛盾协调化解。在区局层面,成立由局信访办、局职能科室(队、站)、街镇环保办组成的工作小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环境信访分级负责制
环境信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承办单位分级负责制:
1、对初办信访,负责首次办理者为首办责任人,至该信访终结,均由首办责任人负责具体办理。信访承办人为两人及以上的,由承办单位指定一名为首办责任人。在信访反馈中,将首办责任人姓名列为信访办理人员第一位。
首办责任人对承办信访负责。自信访首次承办起,对信访调查、处理、跟踪、落实、办结全程负责,确保问题有效解决。首办责任人应做到承办信访一次性办结,承办信访一次办结率在100%,群众满意率在85%以上。
2、首办责任人在办理回复重复信访或不满意信访时,均应同时以书面形式说明重复原因或不满意原因,经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报支队信访办备案。
(二) 环境信访分类等级制
环境信访按照信访来源、内容、敏感程度等实行分类等级制。主要有:紧急环境信访;重要环境信访;一般环境信访
紧急信访主要是突发性的环境信访事件,重要信访件主要区及以上领导批示的信访件,除紧急、重要环境信访以外的其它环境信访案件为一般环境信访。
(三)建立健全分级分责接访下访及包案化解矛盾制度。
坚持每周轮流接访制度,当月公示接访领导名单,建立健全当日接访工作台帐。对3次以上(含)重复信访,除首办责任人外,增加承办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为包案领导,至该信访终结,均由包案领导负责包案。首办责任人是承办单位领导的,可由其负责包案。坚持“谁接访、谁负责”原则,每个接访日过后,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做到“直接负责包案、直接主持研究案情、直接调查分析问题成因、直接提出解决方案”,直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加强督办考核
(一)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信访稳定工作例会,重点排查分析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提出调处工作指导性意见,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同时,要求跟踪检查交办案件、信访积案的调处化解等工作情况。每月或每季下发专题通报。
(二)建立健全分级分责调处化解信访矛盾考核制度。
每月将领导接访包案、信访矛盾排查、以及交办信访事项、初信初访事项和信访积案调处化解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每半年对交办的化解信访矛盾、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工作情况进行信访维稳绩效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作为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以及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附件2:
嘉定区环保局分级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工作责任一览表
 
序号
环境信访矛盾类型
责任牵头部门
责任配合部门
备注
1
企业废水排污污染
监察支队
各科室、站、环保办
 
2
企业废气排污污染
监察支队
各科室、站、环保办
 
3
企业噪声排污污染
监察支队
各科室、站、环保办
 
4
企业固废排污污染
固废站
各科室、站、队、环保办
 
5
辐射污染
固废站
各科室、站、队、环保办
 
6
环评审批事项
项目科
各科室、站、队、环保办
 
7
一般餐饮业污染
街镇环保办
各科室、站、队
 
8
社会噪声污染(音响、公共设施等)
街镇环保办
各科室、站、队
 
9
农村小型畜禽污染
街镇环保办
各科室、站、队
 
10
农村茶水炉污染
街镇环保办
各科室、站、队
 
11
农村小浴室污染
街镇环保办
各科室、站、队
 
12
农村的河道黑臭(非工业排污)
街镇环保办
各科室、站、队
 
13
农村的小作坊污染
街镇环保办
各科室、站、队
 
 
附件3:
信访反馈内容模板
 
现场检查时,该处为XXX(被投诉单位名称),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部分属实;不属实)。
(根据《XXX》第X条,其反映问题非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应由XX部门处理)
调查处理(立案处罚)情况。
检查人员于X月X日X时(电话)将处理结果告知来电人。
(X月X日多次联系来电人,无人接听。)
 
 注:500字以内。特殊情况附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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