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接区府2014-8139号收文处理单,要求我局就华亭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款申请》[华府(2014)66号]提出处理意见。经我局对华亭镇人民政府拟交区统筹土地整理复垦占补平衡指标确认验收情况进行了核实,现汇报如下:
1、指标确认情况
华亭镇人民政府拟交区统筹5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均经市规土局确认验收,实际新增耕地面积为9.0852公顷,折合136.278亩,其中复垦确认书分别为:[沪规土资耕确(2014)16号],置换指标为1.9311公顷;[沪规土资耕确(2014)46号],置换指标为3.5078公顷;[沪规土资耕确(2014)47号],置换指标为1.9598公顷;[沪规土资耕确(2014)113号],置换指标为0.5952公顷;[沪规土资耕确(2014)117号],置换指标为1.0913公顷。
2、指标使用情况
经核实,上述指标中因华亭镇永新幼儿园用地已核减沪规土资耕确[2014]16号指标0.52091公顷;华亭镇19户村民建房已核减[沪规土资耕确(2014)46号]指标0.34133公顷;另有华亭镇唐窑路以南、嘉行公路以西地块近期拟落实指标,面积0.08026公顷,因此华亭镇实际剩余指标8.1427公顷(折合122.1405亩)。建议区财政局按区政府相关规定支付有偿调剂费。
特此专报。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O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