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
关于同意上海江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意见
索 引 号: WD6302000-2014-03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14-12-02
名 称: 关于同意上海江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意见
文 号: 嘉绿容许[2014]3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江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的“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申请”已于2014年11月28日收悉。
上海江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规范林地建设管理,根据沪规土资综【2009】1072号文件精神,在嘉定区江桥镇增建村望后的100亩林地内空地上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建筑占地面积300平方米,该地块已流转至江桥镇农工商联合社,现土地使用权归江桥镇农工商联合社,由上海江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和管理。经我局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同意上海江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江桥镇增建村望后的100亩林地内空地上建造300平方米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管护设施中除防火瞭望塔外,建筑高度严格限定在2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不应大于8米)。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林地不超过两年,自2014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1日,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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