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沪委办发〔2014〕2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经研究,对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调整和类别划分请示如下:
一、上海市嘉定区地名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测绘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上海市嘉定区地名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嘉定区城建档案信息中心(嘉定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上海市嘉定区城建档案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土地费征收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地籍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土地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马陆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菊园新区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真新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华亭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外冈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安亭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南翔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江桥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徐行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新成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工业区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嘉城管理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执法大队,为参照行政类事业单位。
特此请示。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