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文件
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教学成本监审报告
索 引 号: WA2301000-2014-01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4-04-14
名 称: 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教学成本监审报告
文 号: 嘉价(2014)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
    根据贵校于2014年2月20日向我局提出的关于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贵校2012年度、2013年度的教学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
(四)《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发改价督[2006]003号);
(五)《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上海市发改委2006年8月28日印发);
(六)《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沪发改价督[2007]009号);
(七)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成本监审程序
(一)我局于2014年3月24日向贵校发出成本监审通知后,贵校向我们报送了相关成本资料。
(二)成立监审工作组,明确项目监审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委托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贵校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教学成本进行成本监审。
(三)实地监审。为保证监审数据的真实性,我们通过查阅审核财务报表、账簿和凭证等,了解相关情况。
(四)审核、测算教学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和相关性等原则,对贵校各项成本数据进行审核、调整和测算,核算出教学成本。
(五)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三、审核的方法和主要内容
在这次审核中,我们通过实际调查、测算的方法,对教学成本资料涉及到的会计账簿、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以及相关合同和协议等进行了较全面的审核,对主要数据进行了抽样测算,对业务活动成本中有关费用进行了调整。
 
四、学校基本情况
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2010年成立,并取得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颁发的沪嘉民证字第0308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业务范围:普通初中学历教育。
五、教育成本分析
经审核,对贵校上报的2012年度、2013年度学校成本数据中业务活动成本有关费用作了相应调整。具体分析如下:
1、贵校2012年度业务活动成本-工会经费53426.56元,系计提数,尚未实际发生,经审,调减此项成本费用。
2、2013年度业务活动成本-工会经费76920.53元,系计提数,尚未实际发生,经审,调减此项成本费用。
3、2013年度业务活动成本-水电费中支付以前年度的水电费71182.02元,经审,调减此项成本费用。
4、2013年度业务活动成本-津贴中支付骨干教师房帖920000元,根据董事会决议中规定该项成本应由社会力量承担,故调减此项成本费用。
六、成本核定结论
由于贵校于2010年开始招生,所以目前学校只有3个年级(缺九年级),实际学生数大约是学校满员数的三分之二。2012年年均学生数458人,2013年年均学生数692人。本次成本监审中每学期的生均成本按该年度的实际学生数来核算。
贵校2012年度的教学成本上报数为13015493.84元,经审核,核减53426.56元,最终核定教学成本为12962067.28元,折合每学期生均教学成本为14150.73元。
贵校2013年度的教学成本上报数为15040753.55元,经审核,核减1068102.55元,最终核定教学成本为13972651.00元,折合每学期生均教学成本为10095.85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是根据贵校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做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由贵校负责。
(二)本报告的成本数据是指贵校的相关教学成本,不包含宿舍和食堂的所有成本。
(三)参加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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