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文件
关于核定清河路10号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WA2301000-2014-01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4-04-25
名 称: 关于核定清河路10号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 号: 嘉价(2014)1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嘉定区嘉西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嘉定区清河路10号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沪价费(1995)143号和沪交停(2005)621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该地段停车实际情况,经研究核定该停车场收费标准为:车辆停放首小时5元,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每半小时1元;超过8小时至24小时内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经营企业可降低收费标准。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在上述收费标准内协议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自2014年4月30日起执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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