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文件
关于同意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WA2301000-2014-01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4-05-22
名 称: 关于同意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文 号: 嘉价(2014)1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据对你校的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我区民办教育情况并综合考虑你校办学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校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小学、初中国际教学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4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的收费政策 ,请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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