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文件
关于核定轨道11号线嘉定北站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
WA2301000-2014-02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14-06-26 |
名 称: |
关于核定轨道11号线嘉定北站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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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嘉价(2014)2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上海国畅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轨道11号线嘉定北站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沪价费(1995)143号和沪交停(2005)6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核定该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车辆停放首小时5元, 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每半小时2元;超过8小时至24小时内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经营企业可降低收费标准。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在上述收费标准内协议收取。
本批复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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