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腾市容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嘉定区金沙江西路200号临时停车场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沪价费(1995)143号和沪交停(2005)6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核定该停车场收费标准为:
车辆临时停放小型车首小时5元,大型车首小时10元;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每半小时小型车1.5元、大型车5元;超过8小时至24小时内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经营企业可降低收费标准。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在上述收费标准内协议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自2014年8月18日起执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