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区卫计委关于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平安志愿者参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2000-2015-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2-12
名 称: 区卫计委关于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平安志愿者参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5〕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区综治办《关于印发<关于本区平安志愿者参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嘉综治办〔2015〕5号)精神和2月11日区综治办会议要求,为确保广大市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本区卫生计生单位组织平安志愿者参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专群结合、以专带群、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在区公安机关的指导、带领下,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宣传《通告》内容;二是发现、报告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地点;三是在春节期间的重要时段,对《通告》中规定的禁放(控制)区域开展守护工作。确保禁放区域不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控制区域内按规定燃放;确保禁放(控制)区域外安全燃放。不发生因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而引发的火灾和群众伤亡的案(事)件。
二、志愿者队伍的组成
1.优先安排身体健康的党员干部;
2.其次安排当晚值班、在岗的群防群治力量(医务人员和各类物业、保安、保洁等人员)叠加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3.根据任务量的需要,安排身体健康、热心社会治安的平安志愿者。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宣传:即日起至3月5日
1.开展《通告》的社会面宣传,使单位干部职工知晓禁放(控制)区域内的禁限放要求;
2.使单位干部职工知晓禁放(控制)区域外的最近的安全集中燃放点;
3.使单位干部职工了解正确的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动员干部职工在春节前及时清理自家阳台,合理放置易燃物品,在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关闭门窗。
(二)集中排查:即日起至3月5日
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发现整改易燃物品存放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安全守护
共三个阶段:2月18日(除夕)、2月22日(初四)、3月5日(元宵)当晚20时至次日凌晨1时。各单位组织值班力量在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仓库)等内部治安防范及单位周边50米范围内开展守望、劝告工作,对劝告不停的,及时拨打“110”报警。平安志愿者应配备必要的装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城市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增强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问题和“经验主义”的惯性,要把问题想得更复杂一点,把防控方案制定得更周全一些,扎实做好应对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大动员力度,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值班、在岗人员积极参与平安志愿者服务,尤其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安机关的带领下参与重点场所、单位及周边的值守巡查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各项活动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足够数量的平安志愿者完成任务。
(三)加强宣传,落实培训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在门诊、急诊、住院部等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号召广大医务人员自觉遵守《通告》要求,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要组织对参与守护的平安志愿者开展岗前宣传与培训,明确具体职责,加大发现,劝阻力度,切实完成守护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值守,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加强重点目标、重要部位节日期间内部治安防范,严密管控单位内部各类危险物品,加强精神病患者出院带药和家属监护等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精神病患者康复指导工作,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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