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团体: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嘉民〔2011〕56号)文件要求,现将制定的《嘉定区2015年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嘉定区2015年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工作要点
2.嘉定区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5年2月27日
附件1
嘉定区2015年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工作要点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嘉民[2011]56号)(以下称“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原则,在2014年的基础上,2015年本区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着重以“深化推进,提升层次,自律强服务,扶持促发展”为主线加以推进。现将2015年主要工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新要求,结合本区社会团体的发展和管理现状,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效的作为、更自律的形象,把加强和推进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引导社会团体牢固确立“以自律促发展、以诚信树形象”的理念,切实发挥社团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把握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内在规律,总结、提炼和宣传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培育“一社一品”,引导社团组织走向基层、走进社区、服务社会,以自律诚信赢得社会公信;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社会团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对象范围
参加2015年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单位为全区121家社会团体。
任务要求
(一)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2015年本区社会团体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是全面总结和深化提升之年。各社会团体要紧密围绕下发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单位2015年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工作计划,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抓实抓好。社团组织的会长或理事长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计划要注重可操作性,按照时间节点明确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及主要事项。要利用年会、理事会会议和秘书处工作会议等途径,对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予以有效安排和部署。有条件的社会团体,要充分利用网站、内刊、简报等宣传媒介,向广大会员通报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度工作安排,有效提升会员对活动开展的知晓度。3月底前,各社会团体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区社团局。
(二)举办系列培训和总结交流。年内,区社团局将继续邀请专家对社团组织负责人进行系列培训,各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相关培训。通过系列培训,进一步提升社团法人、负责人、财会人员以及会员的能力水平,增强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本区社团组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拍摄2011-2015年嘉定区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记录短片。
(三)引导社团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要求,继续在全区社会团体中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嘉定区社会团体服务社会主题活动”。组织部分社会团体集中开展上街便民服务。同时,各社团组织结合本组织的特点和优势,走进社区、走近群众,开展爱心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年内,各社会团体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公益活动,公益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区社团局。
(四)组织实施社团走访交流。各社会团体要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优先,积极组织和参与政府与社团、社团与社团、社团与会员、会员与会员之间的走访交流,倾听会员意见,了解会员需求,借鉴工作经验,提升服务实效,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各社会团体要认真做好总结,并将参加本项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和成效于10月底上报至区社团局。
(五)制定政策扶持社团健康发展。各社会团体要立足自身实际,在加强自律建设和推进诚信服务的过程中,围绕内部管理、制度创新、诚信服务等方面着力形成自己的特色,形成“一社一品”。区社团局将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培育和扶持优秀社团健康发展。区社团局还将根据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活动总体情况,开展“模范社团”、“优秀社团”评选并予以表彰。
(六)深化活动成果加强社会宣传。各社会团体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积极宣传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例要重点报送和宣传。区社团局将继续以“上海社会组织网”、《嘉定社会组织期刊》等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重点介绍本区社会组织在开展自律与诚信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同时各社团组织要认真总结和提炼开展此项活动以来的经验和做法,并巩固和深化活动所形成的成果,以不断提升全区社会团体的内在素质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