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和本区关于加强节假日、夜间、周末等特殊时段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企业应做好特殊时段和岁末年初环境安全自查,自查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企业的环境现状进行全面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完善,日常运转是否正常;企业内部环保日常管理是否规范。
二是加强污染物产生、处置及临时储存情况、环境风险产生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设备、材料配备情况等的检查。
三是检查企业内部的清净下水系统是否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围堰、应急池是否配备得当,各种管道、阀门是否存在老化、泄露的隐患等。
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应在每一个特殊时段和每年的岁末年初开展上述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切实开展整改,并报当地街镇环保办备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