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区卫计委关于组织申报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8000-2015-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3-05
名 称: 区卫计委关于组织申报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文 号: 嘉中医办〔2015〕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度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项目与中医药青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中医临床、中医护理、中医公共卫生预防(中医治未病)的应用研究项目为主,同时包括部分中医卫生事业管理等方面的软项目研究。
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围绕我区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积极提倡引进、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和新方法,开展中医药课题研究,提高中医药医疗技术水平,改善中医药服务品质,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
二、资助强度
区卫生计生委委级中医科研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项,青年中医科研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万元/项。
项目单位使用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进行,并需提供详细经费预算表。
三、申报要求
(一)研究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具备开展研究的基础条件。申请者应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项目研究经费,须说明来源,并经申报者签字、单位审核确认盖章。
(二)青年科研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中医药一线工作的青年医学科研人员。
(三)项目形式审查要求:目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此次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区卫生计生委委级项目或科委项目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需有一定中医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鼓励多学科多中心联合申报(需提交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书)。
(五)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择优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
四、项目设置及评审
2015年委级中医药科研项目设置涉及中医临床、中医基础、中医护理、中医药事业管理、中医公共卫生预防(中医治未病)、中药等方面。设置层次分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项目和区卫生计生委青年中医药科研项目。我委将委托区医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择优立项。对优秀项目推荐至市卫生计生委或区科委。
五、申报方法
使用统一格式的申报书:《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课题计划任务(合同)书》要求一式7份并附电子版、《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青年科研项目申请(合同)书》要求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申请书请在嘉定区卫生计生网站(http://ws.jiading.gov.cn/)的“便民服务”栏目下载。
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书进行初审,签署单位初审意见(包含对项目人员、设备、经费的保障措施等),并制作申报项目清单(即年度申报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项目汇总表,并做好排序)。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3月23日(周一)前报区医学会(联系人:朱翔雁;联系电话:59532494)。
 
附件:2015年度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名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
                             2015年3月5日
附件
 
2015年度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名额
 
单 位
申报项目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项/家
中心医院
8
南翔医院
5
安亭医院
5
中医医院
20
妇幼保健院
2
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1项/家
 
备注:申报项目数包括委级中医药科研项目与中医药青年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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