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文员会文件
关于开展2015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A8304000-2015-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科委 发文日期: 2015-03-13
名 称: 关于开展2015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科[2015]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做好2015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嘉府发(2013)43号〕和《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嘉府发(2014)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重点调整科技奖励结构,突出鼓励原始创新和重大发明创造,鼓励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和产业关键技术的突破,加强并扩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学研合作、科普创新成果奖励。
二、推荐要求
1、奖励类别。2015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推荐的奖励类别包括嘉定区科技功臣奖、嘉定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嘉定区发明创造专利奖。
2、推荐对象。在本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国籍、户籍不限)、法人。
3、推荐科技功臣奖项目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1年以上。土木工程类项目必须在工程投入使用后,工程验收1年以上,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1年后才可申报;推荐发明创造专利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专利,并提交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1年以上。
4、连续两年推荐而未授奖的项目,必须相隔1年后才可再次推荐。
5、成果登记。凡推荐申报嘉定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嘉定区发明创造专利奖的项目(科普项目除外),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6、推荐资格。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两院院士、驻嘉定区高校及科研院所,以及经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具备推荐资格的其它组织机构作为推荐部门,负责推荐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所属的组织和个人完成的项目;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推荐资料,按规定程序推荐。
三、推荐材料
1、区科学技术奖按奖励类别分别使用不同格式的申请书,申请书要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2、推荐材料内容
报送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2套(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的用纸必须采用A4纸,应为原件),整体材料内容应不超过80页;申请书主件及附件电子文档通过区科委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上递交。
3、网络申报要求:申报单位登录嘉定科委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外网用户务网用户登录http://192.168.97.42/JDWW),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首次登录单位请联系区科委综合管理科开通用户名(联系电话:69989915)。
4、请各推荐单位、推荐人掌握标准,对推荐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由推荐人本人真实签名。
四、推荐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网上申报及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3月16日-2015年4月15日。
2、推荐材料受理单位与地点:嘉定区科委项目受理窗口(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大厅7-1号窗口)。
3、联系方式
受理窗口联系电话:59528523、59523669;
申报咨询(区科技功臣奖、区科学技术进步奖):69989218、69989915,联系人:周银屏、朱文栋;
申报咨询(区发明创造专利奖):69989885,联系人:刘晨。
请各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在上述期限内,按规定要求送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事项
各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审时,部分项目有可能需要参加远程电话答辩,参加答辩的完成人应及时做好有关答辩的准备工作。
推荐申报嘉定区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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