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不断提升市民健康水平,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现将《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予以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启动之年。本区的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工作将按照市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以“推医改、强内涵、求飞跃、促发展”为目标,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市民健康水平,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一、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及实施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完善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认真研究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力度,保障公共卫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配合)
2.编制并启动实施第四轮“嘉定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上海市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开展前期调研、专题讨论、专家论证等,并在总结前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制定嘉定区第四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报区政府批转实施。(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配合)
二、全力落实医改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
3.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及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全区常住人口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70元。根据《嘉定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及政府资金拨付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公共卫生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组织管理,每季度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及项目指标质量控制,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审核制,不断推进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财政局、各街镇政府配合)
4.组织实施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宫颈癌及乳腺癌免费筛查等项目。落实上海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免费接种、社区居民大肠癌免费筛查等项目,并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向全区常住居民提供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妇联、各街镇政府配合)
5.深入推进农村卫生工作。按照“队伍稳定、政府支持、农民满意、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做好新农合市级统筹相关准备工作。开展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免费定向培养的基础上,通过“3+2”培训模式,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乡村社区医生队伍。推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街镇政府配合)
三、着力夯实公共卫生服务与保障基础性工作
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极端重视和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区政府《嘉定区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关爱女孩宣传活动,确定宣传主题并定期开展集中宣传。落实社区怀孕生育信息发现报告、早孕建册、产院建卡、中期引产、分娩出生等生育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制度,动态监测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严格落实医疗保健机构中期引产审核制度和后续核查工作。加强对B超仪、终止妊娠药品及“两非”实验室试剂在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管。加强对涉嫌“两非”案件的人员、房屋、机动车的日常检查,对移送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非法行医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加强采血监管,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2015年本区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力争下降至113.4。(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各街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
7.持续聚焦妇幼保健工作。巩固“首诊社区负责,孕情及时追踪,全程精细管理”孕产妇管理模式,建立孕情监测、分娩状况报告制度及妊娠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强化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报告、评审等制度。做好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点普及避孕节育有关知识,降低人工流产率;推广适宜技术,倡导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加强《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疾病的母婴传播,做好筛查及随访工作。推进儿童脑性瘫痪早期筛查与康复干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发挥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的服务功能。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加强对督导和评估,全力做好爱婴医院国家复评审迎检工作。创建全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立母婴保健管理及服务岗位激励机制。(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区妇联、各街镇政府配合)
8.巩固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落实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麻疹、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完成消除疟疾市级评估与验收。编印《嘉定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手册》,探索实施聚集性疫情分级管理工作模式,提升疫情分析预警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以症状监测为基础的传染病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巩固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报告,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病例报告质量。强化预防接种服务规范管理,完成以维持本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和消除麻疹为目标的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继续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信息共享联动等工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农委、区教育局、各街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9.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管理。组织开展“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艾滋病快速检测和咨询能力建设。完善艾滋病社区干预和管理工作模式与机制,提高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质量。加强梅毒、淋病等其它性病的综合干预,继续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措施。进一步巩固深化“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工作模式,落实结核病治疗减免政策,重点做好本区学生、老年人、流动人口和结核病/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的结核病防控工作。深化艾滋病高危人群社区干预、结核病病人社区督导管理(DOTS)内涵。(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禁毒办、区公安分局、各街镇政府负责)
10.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迎检工作,继续采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市民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模式,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街镇创建成果。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对全人群的健康宣传。继续做好高血压病与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的发现、干预、治疗,提高患者和高危人群管理质量和效率,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完善“嘉定区脑卒中预防与救治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畅通脑卒中急救绿色通道。全面推进“30 分钟体育生活圈”和社区惠民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在慢病运动干预、青少年体质健康、体育社工等方面合作共赢。(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体育局、区文广局、区爱卫办、各街镇政府负责)
11.规范和加强精神卫生管理。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制定嘉定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预防、治疗、康复、心理健康促进等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探索创新我区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落实规范救治措施。加强对精神卫生的督导和技术指导,提升社区规范开展精神疾病防治服务的能力。做好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工作,探索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园艺康复新疗法。(区卫生计生委、各街镇政府牵头,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2.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巩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创建成果,提升“一案三制”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调整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力做好各项赛事、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继续开展健康教育,深入推进卫生应急“五进”活动,组建“卫生应急宣讲团”,做好卫生应急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充分利用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日常监测信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工作。(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进一步规范风险监测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我区承担的风险监测任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推进专项风险评估工作。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监管部门提出的应急评估事项,开展应急评估。积极探索建立风险交流机制,完善风险监测结果报告、通报制度。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等为契机,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促进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落实。(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食药监分局及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4.继续深化“医教结合”内涵。继续推进医教结合,落实“三定”工作制度和“六个一”工作模式。加强社区、学校、托幼机构联动,依托试点“学生健康工作室”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学生常见疾病、伤害以及肥胖等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和干预;加强学生屈光发育档案管理,探索学生近视综合预防与干预措施。完善“三位一体”口腔保健服务团队工作模式,积极推广儿童龋齿填充、窝沟封闭等口腔病预防适宜技术应用,启动儿童涂氟项目。(区卫生计生委、区教育局牵头,各街镇政府配合)
15.深入践行“健康教育先行”。完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和健康咨询点建设;发挥健康促进志愿者作用,扩大健康知识的宣传面;以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周等各类卫生日为契机,整合部门资源,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特别是有关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广泛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室内无烟措施。不断学习和探索相应技术,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区卫生计生委、区爱卫办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