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嘉定区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嘉府发[2014]52号)文件精神,2015年开始,嘉定区财政性资金印刷服务应到通过区公开招标入围的印刷服务企业进行印刷。据此,嘉定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印刷服务企业,其中:书刊,出版物印刷3家;信封印刷2家;其他物品印刷5家(详见附件一)。现就各单位定点印刷服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外发付费的印刷,应在印刷服务入围企业中选取。
二、各单位外发印刷服务时,应选取相应服务资格的入围企业报价,不论业务量多少,入围企业必须响应及报价。
三、各单位批量印刷总额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由各单位直接联系入围企业比价后,购买印刷服务;批量印刷总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须报区财政局批转区采购中心共同进行竞价谈判。
四、各单位与印刷服务入围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时,应以本通知附件二作为合同样本。签订的印刷服务合同应归档,30万元以上的印刷服务合同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
五、各单位在购买印刷服务过程中,如对印刷服务企业的服务不满意,应及时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反馈。区财政局将及时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通报,纳入印刷服务企业的诚信记录。
六、区财政局在年终将对定点印刷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定点印刷企业业绩考评的参考依据。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