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环保办: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全面大检查的部署以及《关于印发<嘉定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嘉环局[2015]9号)要求,决定在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对嘉定区所有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环境保护大检查是国务院和环保部统一部署的重大任务,而相应的排查工作是开展大检查的极为关键的基础。各街镇务必高度重视,建立相应工作领导机制,村、居为具体实施单位,开展实地排查工作。
二、排查内容
对照企业基础名单(名单另发),应对每一家企业实地查看,填写《嘉定区行政村企业环境专项检查表》(见附件1),做到“一厂一张表”;实地排查过程中发现不在基础名单里面的企业,也应填写此检查表。
初步排查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是否办过环保手续;2、是否有废水、废气、噪声;3、是否有老百姓投诉等。
三、信息报送
排查结果实行月报制度。各村居每月汇总排查结果,填写《嘉定区行政村企业环境专项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
每月25日前,各村、居委将现场填写的检查表格(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到镇环保办,由镇环保办交给区环境监察支队。
环境监察支队联系人:马万里,电话:60765139。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