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区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7000-2015-01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4-21
名 称: 区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公卫联办〔2015〕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规范和提升基层协管服务能力,有效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本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意见》(嘉公卫联办〔2013〕1号)精神,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各街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控、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职业卫生等重点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街镇统筹,充分依靠村居管理、联勤管理、外来人口管理等部门的综合力量,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效,切实为群众健康提供保障。
二、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各街镇要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联勤管理网络、村(居)委基层组织以及卫生监督社区联络站的前哨作用,有效改善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现状,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等方面的巡查、排查和信息收集、信息报告等工作,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群众卫生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三、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要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办公场所、设备、交通工具和人员配置等,并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街镇重点卫生工作和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不断拓展项目服务内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府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强化组织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管理机制,将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与村居社会管理、联勤管理、卫生监督社区联络站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以全面、有序推进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既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补充,也是对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的补充。因此,在我区基层卫生监督力量较薄弱的情况下,各街镇在继续巩固原有卫生监督协管力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监督协管队伍,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助理员的能力训练和培养,从2015年起每年将择优选派3-5名卫生监督助理员,至区卫生监督所进行业务骨干培训,以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法、懂业务、有较强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卫生监督协管队伍。
(三)加强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卫生监督助理员管理,区卫生计生委制定并将下发相关管理制度,各街镇应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岗位职责、工作要求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按照规范、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协管职能,区监督所、区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嘉定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以及区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相关工作要求,有序规范开展日常的巡查、排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准确、上报及时;区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质控,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可量、可控。
(四)强化督导考核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一大类已纳入全区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和对街镇卫生计生工作的考核。区监督所、区疾控中心要定期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区卫生计生委每季度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重点围绕协管服务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额度的拨付依据。各街镇要根据考核方案的要求,统筹管理、深入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2015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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