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所:
你所《关于叶城路(嘉新公路-博乐南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嘉市政[2015] 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道路交通状况,缓解交通拥堵,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意实施叶城路(嘉新公路-博乐南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叶城路(嘉新公路-博乐南路),长度约288.87m,现状横断面布置为5.0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0m(机非分隔带)+15.0m(机动车道)+4.0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5.0m(人行道)=40m。
(二)工程内容:将现状北侧非机动车道改造为小型机动车道,北侧人行道改造为人非共板断面,增设波形护栏及限高龙门架,更换破损的侧平石,恢复交通标志标线等。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同意采用的主要设计技术标准,即维持现状城市主干路等级,设计车速5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路面设计使用年限8年。
(二)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线形维持不变。
(三)原则同意道路横断面改造设计方案,即改造后横断面布置为5.0m(南侧人行道)+3.5m(南侧非机动车道)+4.0m(南侧机非分隔带)+15.0m(机动车道)+4.0m(北侧分隔带)+3.5m(北侧小型机动车道)+1.5m(北侧绿化带)+3.5m(北侧人非共板)=40.0m。
(四)原则同意原北侧道路进出口处非机动车道改造为机动车道方案,即对原北侧道路进出口处非机动车道翻挖新建4cmAC-13C(SBS改性)+6cm(AC-20C)+聚酯玻纤防裂布+25cmC20混凝土+10cm级配碎石。
(五)原则同意原北侧人行道改造为人非共板断面设计方案,即对原5.0m宽人行道翻挖后新建4cmAC-13C+5cmAC-20C+1cm沥青碎石封层。
(六)原则同意新增波形护栏及限高龙门架,更换破损的侧平石,恢复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七)请进一步优化非机动车道改造为机动车道的纵断面设计。
(八)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城市道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88.56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57.00万元,其他费27.34万元,预备费4.22万元。资金经审计后在你所2015年度部门财政调整预算中列支。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