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所:
你所《关于米泉路(民丰路-昌吉路)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嘉市政[2015]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米泉路(民丰路-昌吉路)维修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安亭镇米泉路,北起民丰路,南至昌吉路,工程总长938.84m,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15.0m车行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32.0m(总宽)。
(二)工程内容:包括机动车道维修,非机动车道维修,人行道维修,翻排侧平石、翻建机非分隔带绿化、恢复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同意采用的主要设计技术标准,即维持现状城市次干路等级,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
(二)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线形和横断面布置维持不变。
(三)原则同意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对面层损坏严重的机动车道翻挖新建4cmSMA-13(SBS改性)+8cmAC-25C+0.8cm乳化沥青稀浆封层+透层油+20cm粉煤灰三渣;对基层损坏严重的机动车道翻挖新建4cmSMA-13(SBS改性)+8cmAC-25C+0.8cm乳化沥青稀浆封层+透层油+40cm粉煤灰三渣。
(四)原则同意非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对原面层为面砖结构的非机动车道,基层损坏的翻挖新建4cmAC-13C+5cmAC-20C+聚酯玻纤防裂布+25cmC20混凝土,基层未损坏的翻挖新建4cmAC-13C+5cmAC-20C+0.6cm乳化沥青稀浆封层+透层油;对原面层为沥青结构的非机动车道一层式铣刨加罩4cmAC-13C。
(五)原则同意人行道维修设计方案,即翻挖新建6cm同质砖+3cm1:3干拌水泥黄砂。
(六)同意翻排侧平石、翻建机非分隔带绿化、恢复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七)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城市道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996.62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822.83万元,其他费112.05万元,预备费46.74万元,绿化搬迁费15.00万元。资金在你所2015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中列支700万元,余款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