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区消防委《关于印发<嘉定区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消防委〔2015〕6号)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特制订《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
年6月12日
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区卫生计生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我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我区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为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计生委成立由副主任杨波任组长,党政办陈雅琴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三、工作内容
(一)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
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部门、各条线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医院是否在病房、门急诊大厅、候诊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该区域的安全疏散指示图,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3.
各类建筑,特别是门急诊、病房、地下空间的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不应被占用、堵塞,走廊和电梯前室之间、电梯前室和逃生楼梯之间的常闭式消防门是否保持关闭,确保隔离功能和时间。
4.
各类建筑内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2米范围的地面上是否设置明显消防警示标识,警示区域内是否设置临时病床、座椅等设施影响人员疏散逃生。
5.
单位内确需控制人员出入或设置门禁系统的,是否采取措施使之能在火警发生时自动开启,或无需管理人员帮助即能从内部向疏散方向开启。
6.
医院消防控制室是否配备有资质的双人24小时消控室值班人员,并落实每日定时定区域专人消防巡查制度。
7.
是否按要求定期对医院应急照明、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移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开展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功能完好。
8.
危险品仓库、手术室、中心化验室、药库、中心供应室等防火重点部位是否设置禁火、禁烟标识。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1.
各单位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
单位员工、外聘工作人员上岗前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员工是否每年开展一次培训;是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内容;员工是否做到“一懂三会”(懂所在岗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
3.
是否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是否在本单位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及内部网络,通过图画、广播、视频、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员工和公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三)应急预案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1.
各单位是否制定完善门急诊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疏散、限流分流预案;是否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和人员,高峰时段是否采取增派巡逻安保人员维护秩序、广播提醒等方式及时疏导干预;是否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各类疏散标志是否清晰;是否每年组织开展1至2次全面的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2.
各单位是否充分利用各种技防、物防、人防手段,积极维护本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是否落实医警联动机制;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3.
各单位是否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单位发生生产、消防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是否按规定立即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委,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是否按规定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不能查明原因的,是否将事件发生及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
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具体落实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
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每月组织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标准高、力度强、声势大”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严格工作责任,确保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实现“两个不发生”的目标。
(二)加强宣传 多方反动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员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三)强化督导 严格问责
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将在系统内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的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信息情况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报送区卫生计生委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于6月20日前上报工作方案,每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朱晓峰 联系电话:5952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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