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区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2000-2015-02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6-12
名 称: 区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5〕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8号)精神和区2015年防汛工作会议要求,确保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汛期不发生因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明确具体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把汛期各项工作安排得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确保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汛期是各种自然灾害事故高发、多发季节,各单位要针对汛期特点,全面分析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对各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细致排查和治理。对病房楼、门急诊楼、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严格排查,认真查找漏洞,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要认真检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房(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管理情况,要认真做好对防雷、防火、防静电和防爆措施的检查,确保不发生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丢失)、触电等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本系统建筑施工工地的现场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做好防汛、防雷击、防垮塌、防水、防触电等工作,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区卫生计生委将组织督查组,检查各单位对汛期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内网、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处置。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和队伍,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一旦发生险情,领导应及时到位,确保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灾害事故的调查、上报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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