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出现了全国首例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5〕28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在市卫计委未新下发相关要求前,严格按国卫发明电〔2015〕28号文件及我委2014年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可能发生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嘉卫计医政〔2014〕36号)的要求执行。
二、各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断程序》、《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疗方案(2014年版)》、《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2014年版)》的学习和培训,做到全员知晓。
三、瑞金医院北院、区中心医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等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区医疗急救中心(站)负责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的转运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等工作的督导检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