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文件
关于开展2015年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B4303000-2015-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5-06-18
名 称: 关于开展2015年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嘉法宣办〔2015〕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文明办、法宣办、妇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决定在全区开展“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尊法光荣示范户”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激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和平安嘉定、法治嘉定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择优原则。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符合标准且有着突出业绩的住户。
(二)一票否决原则。近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活动:①家庭成员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②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持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在本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的住户,家庭成员年龄、职业不限。
(二)推荐名额: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2015年共评选65户,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选标准
(一)自觉尊法
1、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家庭成员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积极学法
3、家庭成员自觉通过观看法治节目、阅读法律书籍、关注法治新媒体、参加法治培训等方式,积极学习各类法律法规。
4、家庭成员中有法律明白人,掌握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起到法律政策宣传员、邻里纠纷调解员、法治活动组织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创建监督员的作用。
(三)带头守法
5、带头遵纪守法,无破坏生态环境、违章搭建、群租、破坏公共设施、乱占、抢占、超占宅基地或耕地等行为。
6、严格遵守村规民约,说话公道,办事公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崇尚科学,带头抵制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依法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做文明网民。
(四)示范用法
7、家庭成员能够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不无理取闹,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集体上访;能够积极引导村(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8、具有尊法重德的良好家风,家庭成员积极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热心公益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身边群众认可度高,遵守文明规范,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
五、评选方式
(一)评选推荐:评选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推荐。各街镇文明办、法宣办、妇联负责推荐,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深入实地认真考察。
(二)材料报送:按照分配名额,填写相应的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由各街镇法宣办于720日(周一)前报送至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法宣科),并将电子版本通过政务网发送至区司法局法宣科陈红。
(三)材料公示:申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公正推荐。申报名单将在嘉定文明、嘉定女性、嘉定法宝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审核表彰:推荐、公示、审核工作完成后,进行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表彰。
六、组织领导
区级层面成立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文明办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区妇联主席任副组长;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区妇联分管领导,各街镇政法书记、宣传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法宣科,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查,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
各镇、 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部署,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确保评选质量;要把创建工作与“法律进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将分别纳入基层文明创建工作、法宣工作和平安家庭考核中。
联系人:王为农、陈红,联系电话:60766948(传真)
附件: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嘉定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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