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关于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C6301000-2015-01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5-06-01
名 称: 关于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环局〔2015〕3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以及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列入嘉定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嘉定区减排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均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体名单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网址:www.hbj.jiading.gov.cn)。
二、工作要求
1、企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参考我局制定的模板,编制本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草案。
2、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企业组织专家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形成专家组评审修改意见。
3、企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正式的应急预案,报送我局。
4、企业报送的材料应包括以下3项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专家组评审修改意见》及《意见修改情况汇总表》
以上材料均在报送纸质版本(加盖企业公章)的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时间节点
2015年9月30日前,各企业应急预案及相关材料报送永盛路1190号金钛怡和大厦520室,完成备案。
联系人:余其多 60765124
应急预案备案所需相关规范模板和表格可以到公共邮箱下载:jiadingyingji@163.com,密码:********。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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