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按照市、区关于加强人口规模综合调控和服务管理的工作要求,区社建办立足部门职能,研究制定了《2015年嘉定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要点》,请落实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2015年嘉定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总量控得住、结构能优化、素质要提升、管理有办法”的人口工作总体要求,继续突出以人口统筹经费为支撑,以人口项目化推进为重点,以深化机制建设和夯实基层基础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建设,提高全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实效,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努力。
一、以完善人口项目化机制为核心,进一步提升全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水平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项目化工作的机制与特色。主要工作:
(一)规范项目设置工作。按照全区人口工作的总体要求,兼顾全区人口规模调控、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实有人口与房屋信息采集登记的主要任务,坚持从项目设置前端入手,以加强部门沟通、征询街镇意见、规范项目目录设置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项目化设置的科学化、合理化。
(二)规范项目化日常管理。以统一项目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为重点,在总结提炼街镇好的做法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第三方专业公司的合作,制定全区项目化台帐管理的标准格式和基本要求,并加强督促和落实。制定全区项目经费使用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制度,细化人口项目化资金日常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各街镇对应建立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三)加强项目化绩效评估。按上级要求,积极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人口项目经费的专项绩效评估及审查工作。区社工委、社建办年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例行专项审计和评估,年中开展项目化专项检查,年未对各街镇的项目化实施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各街镇相应建立对项目化推进工作的进度跟踪、定期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确保项目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以深化试点工作为突破,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
工作目标:新村居民党组织(党支部或党小组)在村居委的组建率达20%以上,新村居民管委会在村居委基本实现全覆盖;规范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各街镇居住房屋租赁纳管的试点村居委覆盖率30%以上。
主要工作:
(一)继续深入推进新村居民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区社工委、区社建办及街镇人口办协调组织开展对新村居民组织及干部的业务培训,重点在提高队伍服务管理能力、稳固工作队伍、完善绩效奖励机制建设等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管理能力。各街镇相关部门着重在规范体制设置、巩固完善运作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发挥新村居民服务和管理工作平台在创新社会治理及加强村居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继续深入推进城镇及农村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试点工作。落实“以房管人”举措,依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86号令),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鼓励各街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市场委托管理(市场)、专业中介管理(专业)、村居委(物业)代理管理(自治)、分级分类管理(行政)等管理模式,有针对性开展试点,推进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能力的提升。年初制定实施办法,明确试点单位。年中落实工作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年未强化绩效跟踪,总结成效和不足。
三、以深化村居委站点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延伸基层服务管理网络
工作目标:村居委人口工作站(含人口信息采集室)原则上实现全覆盖;在有条件的村民小组推行建立村组工作点,延伸工作网络。
按照《嘉定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文件精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着重在基层体制、基层队伍、基层治理、基层服务和保障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基层人口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一)深化村居人口工作平台建设。结合落实区委印发的《区委政法委关于调整完善本区基层综治、维稳工作机构的意见》(嘉委办发[2014]28号)和区政府关于实施社区事务“一站式”服务的相关要求,顺势而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基层村居委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站建设,实现工作网络全覆盖,服务管理功能更完善。
(二)进一步延伸人口工作触角。以建立村组工作点,延伸村居委工作站的服务管理功能,实现人口工作末梢化管理。要因地制宜,确定建设目标、配置要求和工作职责,有效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提高基层村居社会治理能力。
(三)加强检查指导。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推广基层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以做好常规性工作为保障,进一步提升服务和管理效率
工作目标:社区综合协管员抄告月人均不少于2条;房屋租赁税收稳步增长;居住证及受理点管理规范有序。
(一)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抄告工作。发挥抄告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对基层违反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经济秩序、综合治理、治安管理、国保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抄告,规范处置流程,加大整治力度。
(二)房屋租赁税收工作。坚持以税促管,按专业部门要求开展房屋租赁征税工作。定期做好房屋租赁税收的收缴、票据发放、汇总上报、返税等工作。
(三)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日常管理。合理配备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数量,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开展业务和专业培训,提高队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居住证及受理点管理。做好居住证(临时居住证)、耗材、票据的申领和发放,定期汇总资金、实物与报表的平衡,定期开展各受理网点的业务培训等。加强现金管理,临时居住证押金应由专人保管,安全存放、管理规范,按要求及时上缴。居住证受理点窗口做到文明整洁,礼貌用语、服务周到,严格流程,无合理投诉。及时保养、维护、更新受理点设备,保障办证受理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