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所:
你所《关于外青松公路(民丰路-省界)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嘉路[2015]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外青松公路(民丰路-省界)维修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嘉定区安亭镇外青松公路,北起民丰路(K7+406),南至省界(K7+627),全长0.221km,不包括沿线桥梁维修。
(二)工程内容:包括车行道维修,横向路口接顺,翻排路缘石、重建土路肩、恢复波形护栏和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同意采用的主要设计技术标准,即维持现状三级公路等级,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铣刨加罩路面设计使用年限5年,翻挖重建路面设计使用年限8年。
(二)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线形和横断面布置维持不变。
(三)原则同意车行道维修设计方案,即对路面损坏较严重路段翻挖重建26cm连续配筋混凝土+8cmAC-25C(0.35%抗车辙剂)+4cmSMA-13(SBS改性,0.35%聚酯纤维),新老路结构层搭接处按设计布置端部地梁;对路面较好路段两层式铣刨加罩8cmAC-25C(0.35%抗车辙剂)+4cmSMA-13(SBS改性,0.35%聚酯纤维);对十号桥接坡,翻除重建ATB-25衬垫+26cm连续配筋混凝土+8cmAC-25C(0.35%抗车辙剂)+4cmSMA-13(SBS改性,0.35%聚酯纤维)。
(四)原则同意横向路口接顺设计方案,即对原横向开口5m范围内翻挖重建15cm碎石垫层+22cm水泥混凝土。
(五)原则同意重建土路肩、翻排路缘石、恢复波形护栏和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六)维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6)相关要求及其他公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69.32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200.52万元,其他费48.85万元,预备费19.95万元。资金在你所2015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中列支126万元,余款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