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所:
你所《关于安虹路(曹安公路-博园路)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嘉路[2015]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安虹路(曹安公路-博园路)维修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嘉定区安亭镇安虹路,北起曹安公路(K0+008),南至博园路(K1+518.5),全长1.51km,不包括沿线桥梁维修。
(二)工程内容:包括机动车道维修,非机动车道维修,人行道维修,调整翻排路缘石和侧平石、维修进水口、调整窨井盖座、恢复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同意采用的主要设计技术标准,即维持现状二级公路等级,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路面设计使用年限5年。
(二)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线形和横断面布置维持不变。
(三)原则同意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基层补强段采用地聚物注浆后铣刨加罩8cmAC-25C(0.35%抗车辙剂)+4cmSMA-13C(SBS改性);其余路段铣刨并修复三渣基层裂缝后加铺聚酯玻纤防裂布+8cmAC-25C(0.35%抗车辙剂)+4cmSMA-13(SBS改性),如三渣基层无裂缝直接加罩8cmAC-25C(0.35%抗车辙剂)+4cmSMA-13(SBS改性)。
(四)原则同意非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对裂缝进行灌封处理后,采用沥再生预养护处治。
(五)原则同意人行道维修设计方案,即局部基层损坏路段翻挖新建10cm碎石垫层+10cmC20混凝土基层+3cm1:3干拌水泥黄砂+6cm同质砖,其余路段翻排3cm1:3干拌水泥黄砂+6cm同质砖。
(六)原则同意进口坡维修设计方案,即对水泥混凝土进口坡翻挖新建15cm碎石垫层+24cm水泥混凝土。
(七)原则同意调整翻排沿线路缘石和侧平石、维修进水口、调换窨井盖座为防沉降窨井盖座、恢复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八)维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6)相关要求及其他公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127.84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904.46万元,其他费139.84万元,预备费83.54万元。资金在你所2015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中列支384万元,余款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