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所:
你所《关于于田南路(曹安公路-博园路)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嘉路[2015]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于田南路(曹安公路-博园路)维修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嘉定区安亭镇于田南路,北起曹安公路(K0+020),南至博园路(K0+938),全长0.918km,不包括沿线桥梁维修。
(二)工程内容:包括机动车道维修,非机动车道维修,横向路口接顺,翻排侧平石、调换窨井盖座、更换排水明沟盖板、恢复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同意采用的主要设计技术标准,即维持现状二级公路等级,设计车速6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沥青铣刨加罩路面设计使用年限5年,基层补强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2年。
(二)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线形和横断面布置维持不变。
(三)原则同意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对K0+260-K0+947路段沥青路面进行维修,基层补强段采用地聚物注浆后两层式铣刨加罩8cmAC-25C(0.35%抗车辙剂)+4cmSMA-13(SBS改性,0.35%聚酯纤维),其余路段采用一层式铣刨加罩4cmSMA-13(SBS改性,0.35%聚酯纤维)。
(四)原则同意非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对日常养护未维修路段采用一层式铣刨加罩4cmAC-13C。
(五)原则同意横向路口接顺设计方案,即对水泥混凝土路口翻挖新建15cm碎石垫层+22cm水泥混凝土,对沥青路口一层式铣刨加罩4cmSMA-13(SBS改性,0.35%聚酯纤维)。
(六)原则同意翻排侧平石、调换沿线窨井盖座为自调式防沉降盖座、K0+020-K0+260段排水明沟更换为水泥混凝土盖板、恢复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七)维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6)相关要求及其他公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391.24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305.84万元,其他费56.42万元,预备费28.98万元。资金在你所2015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中列支。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