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2015
年是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2009-2015
年)》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区职业病危害申报核查工作的收尾之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预防监管三年行动计划(
2013
~
2015
年),完成相应指标,
2013
年以来,我区根据总局和市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精心准备,抓好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在各安监站(所)的共同努力下,初步摸清了相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和管理情况。截至
2014
年底,全区共完成申报核查用人单位数
4344
家,核查率
48.39%
(与
2013
年经济普查初步梳理数
8976
家之比),其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
2653
家,占
61.1%
。截至今年
2
月底,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显示全区用人单位备案数
2335
家,其中新增备案数
1035
家。
2015
年,为了顺利完成申报核查收尾工作,全面完成总方案的工作目标,各安监站(所)要按照“摸清底数,普及教育,夯实基础,加强监管”的工作原则,在前二年核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申报核查工作,确保我区的申报核查工作全面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5
年,各安监站(所)要进一步将
2013
年经济普查数据作为基数进行全面梳理,对尚未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核查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核查。要求排摸核查率达
100%
,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申报备案率达
80%
以上、危害因素检测率和职业健康检查率均达
70%
以上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
3
月)
各安监站(所)要根据我区
2013
年申报核查工作总方案的指导思想,组织人员完成部署准备工作;要将
2013
年我区经济普查数据(
10373
家)作为基数进行全面梳理,要将各用人单位原始信息表根据核查(或初步核实)后的七种情况加以备注(如:已核查有危害、已核查无危害、未核查、已关闭或搬迁、注册型、小作坊及新增名单),做好七种相应的名单汇总表,并认真填写《嘉定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核查统计表》(附件
4
,以下简称《统计表》);要充分发挥园区和村居委安全干部的作用,依托技术服务机构支撑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本区的申报核查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申报核查工作的宣传培训。
3
月底前,各安监站(所)要将加以备注的用人单位原始信息表(电子版)、七种相应的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统计表》(附件
1
)(电子版及纸质)反馈给我局。本阶段,我局将在政务网上传各街镇的
2013
年经济普查用人单位原始信息表(电子版),协调相关技术服务机构,深入各安监站(所)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二)核查与督导阶段(
4-6
月)
各安监站(所)要依托技术服务机构支撑力量,以申报核查工作为契机,对本辖区未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未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教育指导并发放《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告知书》(附件
3
,以下简称《告知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各安监站(所)要依托技术服务机构对已完成或者后补完成申报备案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内容准确性的核查,认真填写《嘉定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核查表》(附件
1
)的全部内容;各安监站(所)完成用人单位申报情况核查后要进行汇总,并认真填写《嘉定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核查汇总表》(附件
2
),于
6
月
30
日、
8
月
30
日前,分两次报送我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于每月底前报送《统计表》。本阶段,我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核查过的用人单位,按照
5%
的比例进行抽查,严把质量;结合申报系统及街镇《统计表》做好全区申报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并及时通报。
(三)整改执法阶段(
7-9
月)
各安监站(所)要根据《告知书》发放情况,继续跟踪督促用人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对不配合申报核查工作的用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我局。本阶段我局将全面整理本年度相关用人单位申报备案情况,对未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同时也未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未安排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实施法定代表人集中约谈,并责令限期完成;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核查总结阶段(
10-11
月)
各安监站(所)应将本辖区相关用人单位
《告知书》发放回执单进行存档,做好发放记录汇总表(发放时间、告知内容),并将《告知书》发放情况记录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日常监管执法资料,逐步建立起辖区内相关用人单位的“一企一档”,及时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监管信息。本阶段我局将组织人员完成各街镇申报核查的汇总工作,梳理本区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对已经注销的用人单位信息存档后及时清理;对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风险等级判定,做好分级监管准备工作;对拒不整改、拒不申报的严重危害用人单位,依照管理权限提请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安监站(所)要高度重视,把职业病危害申报核查工作作为本区职业健康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组织人员,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安监站(所)要健全核查工作机制,以核查为基础,结合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要依托技术服务机构或职业卫生专家协助核查工作,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
(三)建立档案,长效监管。各安监站(所)要以核查为契机,全面掌握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底数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情况,建立健全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档案(电子档案、纸质核查表及告知书回执),用人单位建档率要达到
80
%以上。
(四)及时汇总,畅通信息。各安监站(所)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明确并落实专人负责,在推进过程中的发现重大案情和存在突出矛盾问题,应及时与我局沟通。
附件1:嘉定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核查表
附件2:嘉定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核查汇总表
附件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告知书
附件4:嘉定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核查统计表
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