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和市安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本区推进2015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思路
2015年标准化建设继续按照“因势利导、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企业受益”的原则,实行评审组织分级管理,以各安监所为责任单位,以生产型工贸企业创建达标为重点,以行业协会、评审机构为依托,重创建、抓达标、督运行,增加达标和创建企业的数量,提升运行质量。
二、年度任务
各安监所按照前期排摸上报规模以上企业数,实现辖区内生产型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或创建(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细化方案,加强宣传
各安监所逐一排摸区域内未达标创建的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搞好动员发动,明确达标要求,并制定组织推进方案。各安监所应组织今年达标和创建企业相关责任人召开标准化推进会,使他们熟悉标准化建设意义及有关文件、法规政策。推进会应在5月底前完成。
(二)认真组织,抓好培训
各安监所组织企业的自评人员接受培训,使他们熟悉流程、掌握标准,采取学习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帮助企业自主创建、自我改进、自我提升。培训工作应在5月底前完成。
(三)推动创建,按时申报
各安监所督促区域内企业对照适用标准,按照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等流程,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初次达标创建企业应于9月底前完成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常态机制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列为区年度考核内容,各安监所应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安监所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健全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员和经费,确保按时优质完成。
(二)倡导自主创建,强化监督检查
各安监所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开展标准化的指导、服务工作。在推进工作中,各安监所不得向企业推荐任何有偿服务,不得组织企业接受任何付费咨询。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应及时报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区监察大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执法检查。
(三)抓好评估评审,注重工作实效
对计划内创建的企业,评审机构将提前参与,对企业进行评估,重点帮助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诊断,指导企业有效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计划内达标的企业,评审机构将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各安监所要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作业现场管理,全面自查、自纠、自评,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水平。
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