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嘉定区安监局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索 引 号: WE4304000-2015-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6-02
名 称: 嘉定区安监局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文 号: 嘉安监[2015]1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科室、监察大队:

《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已经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日

嘉定区安监局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安监总办〔2013111号)、《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96号)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410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工作对象

暗查暗访的工作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二、       工作方式

暗查暗访主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的方式;具体操作时,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单位。

暗查暗访主要以突击暗查、错时暗查、回头暗查三种形式展开。

三、       暗访内容

开展暗查暗访工作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治理情况;

(三)生产作业现场用工组织、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处理、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五)群众信访举报中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内容。

各检查小组可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暗查暗访具体内容。

四、       工作程序

(一)方案制定。开展暗查暗访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暗查暗访方案应确定暗查目标,突出检查重点,明确任务分工,保证暗查暗访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

(二)现场检查。要深入相关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和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录音、摄影、摄像,认真填写《嘉定区安监局“暗查暗访”记录表》(见附件)和相应的执法文书,并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惩处。

(三)结果反馈。暗查暗访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通报相关单位或部门,跟踪督办。

(四)督办整改。要健全暗查暗访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要提请依法取缔关闭。

五、       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大队要高度重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各业务科室和大队各检查组至少每月一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带队开展暗查暗访,每季度一次。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点地区及单位,制定暗查暗访工作计划,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暗查暗访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携带执法证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参加。

(三)暗查暗访人员进行检查时要规范言行,注意形象,按规定配戴防护装备,避免不安全行为。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

(四)暗查暗访过程中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餐、用车等规定。

(五)各检查人员要及时报送“暗查暗访”记录表到监察大队归档。

 

附件:嘉定区安监局“暗查暗访”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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