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15〕16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于6月1日至30日与全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贯彻本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一系列部署,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弘扬安全文化,为嘉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活动内容
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本区实际,今年本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作如下安排:
1、组织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内容的辅导报告会。通过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2、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通过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强化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观念,着力推进本区依法治安水平。
3、组织举办“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面向企业、社会公众普及安全常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4、开展警示教育和事故案例分析。在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播放2015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举办事故案例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开展反思讨论,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5、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一次较大规模、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应急预案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检验现有技术装备和队伍处置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政府救援力量协同作战能力,提升应急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6、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结合实际情况,强化安全生产社会面的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通过开通嘉定区安全生产公众微信号,在嘉定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向企业、居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识,引导企业强化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7、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以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和安全生产培训为重点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引导企业强化守法意识。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已经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全力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二)结合自身,突出特色。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普及行业领域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安康杯”竞赛、“平安校园”、“青安岗在行动”和消防安全等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三)聚焦基层,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彻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一线下移,切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事故预防水平。
(四)细化方案,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积极发挥各类媒体在安全生产知识普及、舆论引领和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引导作用。要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扩大宣传声势,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请各单位在7月5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相关视频、照片及文字资料请及时报送。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