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关于持续开展水源地风险企业排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C6301000-2015-02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5-07-22
名 称: 关于持续开展水源地风险企业排查的通知
文 号: 嘉环局〔2015〕4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区环境监察支队、区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华亭镇环保办: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5年水源地风险企业名单更新的通知》(沪环保自[2015]246号)要求,我局于6月底完成了墅沟水库取水口风险企业信息更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水源地风险企业监管,保障水源安全,做到不遗漏一家企业、不放过一个风险点,决定对我区水源地风险企业持续开展排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墅沟水库取水口上下游2公里,纵深2公里陆域范围内风险企业。
二、重点行业
化工、医药、印染、电镀、仓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单位。
三、信息报送
排查结果动态更新。环境监察支队、固废站和华亭镇应对照现有名单,结合日常检查、信访处理等日常工作,对于名单外的风险企业发现一家,上报一家,同时自动列入区级重点源管理。
联系人:金玉兰   电话:60765124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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