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村集体资产及农经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科学化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根据《嘉定区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运行规则(试行)》(嘉农委〔2015〕19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运行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监管平台运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体系,同时针对目前我区农村集体土地、物业租赁中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进一步落实排摸与清理同步,整治与监管并举的措施,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物业经营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集体资产收益。
二、检查内容
(一)平台设施。监管平台的政务网络畅通,电脑配套等情况。
(二)信息真实。农村土地和物业租赁有效合同(目前主要用于二、三产业)信息的录入情况;信息内容真实性、与合同台账一致性情况。对隐报合同、隐瞒真实信息,漏报、少报重要信息的,经查实,由有关部门实行问责。
(三)预警督办。预警处置督办(租赁年限、逾期未收缴租金、决策形式)流程操作情况。
(四)落实整改。发现问题(预警红灯)的整改力度和效果。
(五)领导重视。落实由专人负责镇、村合同信息管理、督办操作的情况;对平台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的情况。
(六)制度完善。建立完善平台督办操作管理、预警处置审批、检查考核等制度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1日以前)
各街镇对照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8月底前报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阶段(9月上旬)
这次是该平台建成后第一次全面性检查,由区农委(区集资办)牵头,区科委、区司法局、区监察局、区规土局、区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部分街镇、村进行重点抽查。
抽查时,对照检查内容,听取被抽查单位关于平台运行情况的汇报;查看系统运行、督办流程、合同台账和平台信息是否一致,以及预警事项整改落实情况等。
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反馈,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30日前)
对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街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敬请街镇纪委监察部门严格督查此项工作。整改落实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街镇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认识。要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明确责任。
(二)抓紧落实。根据此次检查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由街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好此次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
(三)注重实效。通过检查,查找问题和不足,注重租赁中实质性问题的整改效果,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和物业租赁行为,充分发挥平台的监管作用。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