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和利用,推进嘉定教育品质实施,促进区域教育可持续发展,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15年教育科研成果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的成果必须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可复制性,反映学校管理、德育实践、课程与教学、教育技术、学科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的先进经验,能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2.申报成果应为获区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被区及以上教育科研管理部门鉴定为优秀等级的教育科研课题,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育优秀行动项目、学校办学实践中积累的优质资源等。
二、组织方式
1.各单位依照条件,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于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一式3份《嘉定区教育局科研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和成果主件,1份单位推广成果申报汇总表)交至嘉定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师进修学院科研室,联系人郭文霞老师,联系电话39902116),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dqkys@126.com信箱。
2.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资质鉴定和评选,择优公示并纳入《嘉定区教育局科研成果推广项目目录》发布,供学校选择使用。
三、项目管理
1.教育局科研成果推广项目的日常管理由嘉定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师进修学院科研室)负责。
2.区教育局将对成果输出单位和使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对成果输出效益显著的学校、团队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