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嘉定区档案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D0301000-2015-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4-09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嘉定区档案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档[2015]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档案部门,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档案部门,各区级机关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区属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档案工作的考核,我局制定了2015年《嘉定区档案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此印发。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

2015年4月9日

 

 

 

 

 

2015年档案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2015年上海市档案工作要点》和《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结合《嘉定区2015年档案(地方志)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区属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二、考核形式

        突出考核重点,注重平时和考核实效,综合本《办法》考核内容、日常检查和档案执法检查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有利推动工作,便于实际操作和科学量化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档案工作考核共分为五个部分(详见附件)。主要是管理体制(12分)、制度建设(7分)、档案管理(74分)、监督指导(7分)和特色工作五个方面,下设具体考核事项和分值。考核基础分值100分,附加分10分。

        四、考核程序

        (一)自查。各单位依据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打分,并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区档案局。

        (二)考核。区档案局依据考核标准,通过日常管理和档案管理系统网上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考评。

        (三)反馈。区档案局于当年十一月将考核意见报区内相关部门,同时反馈各单位。

        五、本办法由区档案局负责解释。

 

        2015年嘉定区档案工作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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