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D0301000-2015-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5-04-09 |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嘉定区档案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档[2015]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档案部门,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档案部门,各区级机关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区属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档案工作的考核,我局制定了2015年《嘉定区档案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此印发。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
2015年4月9日
2015年档案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2015年上海市档案工作要点》和《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结合《嘉定区2015年档案(地方志)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区属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二、考核形式
突出考核重点,注重平时和考核实效,综合本《办法》考核内容、日常检查和档案执法检查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有利推动工作,便于实际操作和科学量化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档案工作考核共分为五个部分(详见附件)。主要是管理体制(12分)、制度建设(7分)、档案管理(74分)、监督指导(7分)和特色工作五个方面,下设具体考核事项和分值。考核基础分值100分,附加分10分。
四、考核程序
(一)自查。各单位依据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打分,并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区档案局。
(二)考核。区档案局依据考核标准,通过日常管理和档案管理系统网上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考评。
(三)反馈。区档案局于当年十一月将考核意见报区内相关部门,同时反馈各单位。
五、本办法由区档案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