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304000-2015-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8-20
名 称: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安委会[2015]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58122330分左右,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仍存在诸多问题,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和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分工
各街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 区安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仓储、使用(带储存设施)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整治。
(二)区建管委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企业(含水运)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危险货物站场、港区、码头、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
(三)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的全面排查。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和民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
(四)区环保局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有关收集、贮存、处理等环节的安全进行重点排查。
(五)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统一协调所属力量,在对辖区内的所有危化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全力配合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搞好重点督查工作。
各街镇、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单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迅速上报,并依法责令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确保绝对安全。
三、工作要求
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关规定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精心组织筹划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辖区及各自监管领域和行业治理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联系协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理。各街镇、各职能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区发改委应严格把关,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新增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坚决防止盲目投资、盲目发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项目;二是严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关。对不符合“三同时”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立即停建,对于非法建设和严重违法的项目,要坚决依法关闭或取消;三是相关企业要加快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提高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快淘汰危险化学品劣势产业,对安全生产状况不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区经委要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相关企业的“关、停、转、迁”工作。
(三)加强应急处置。要针对此次事故救援工作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GPS监控平台、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监控系统、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使用和监管,建立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三是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作用的同时,依托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门装备和物资。
(四)加强安全监管。各政府职能部门要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多种工作方式,加强联合执法,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教育培训。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要严格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请各牵头负责单位、各街镇于826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于9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并于12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820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