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区卫计委关于转发《上海市中医病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8000-2015-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8-26
名 称: 区卫计委关于转发《上海市中医病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嘉中医办〔2015〕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医临床医疗内涵建设,规范中医病历书写,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上海市中医病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评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在工作中按照《考评标准》规范书写中医病历,提高中医病历质量和内涵。
二、加强质控督导。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考评标准》加强对中医病历的内部质量管理。区中医质控组应对各有关医疗机构贯彻落实《考评标准》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控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公示。
三、及时反馈信息。《考评标准》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委中医药管理科反馈。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69531012,邮箱地址:zyyglk2012@126.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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