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深入推进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以下简称“社改试点”)工作的统筹管理、协同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嘉定区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原(副区长)
副组长:方云芬(区卫计委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成 员:邵 刚(区府办副主任)
陆 璇(区卫计委副主任)
沈邵军(区发改委副主任)
浦剑锋(区科委副主任)
罗剑龙 (区财政局副局长)
毛嘉焕(区人社局副局长)
刘 浩 (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林华 (区编办副主任)
苏永强(区医保办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和制定社改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审核确定试点单位,协调各项政策和重大问题,监督改革任务和项目落实,组织实施试点推广。
(二)部门职责
区府办:负责召集各部门共同研究社改试点重大决策和项目,督导各项任务推进。
区卫计委:牵头制定社改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研究和全面落实社改各项任务的实施和推进。
区发改委:研究和解决社改试点工作中相关体制机制的改革问题,指导社改重大项目推进。
区科委:协调和指导社改试点工作中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和推进。
区财政局:研究和制定社改试点工作的区级统筹方案和财政补偿机制,监督预算编制和执行。
区人社局:研究和制定社改试点工作相应的人事薪酬制度和人才激励措施。
区民政局:协调和解决社改试点工作医养结合项目相关问题,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平台建设。
区编办:负责社改试点单位的编制配备和调整,确保社区岗位编制。
区医保办:负责社改试点相关的医保政策保障和支持。
三、工作项目组
嘉定区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工作项目组,组长由陆璇同志兼任,成员由区卫计委医改办、基层卫生科、预防保健科、人事组织科、财务科、中医管理科、应急管理科及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信息中心等科室和部门组成。工作项目组主要负责社区综改试点工作的申报评估、试点实施跟踪、试点成效评估等工作,完成家庭医生信息化工作平台、基于全面预算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家庭医生工作室3个重大项目的建设。
上海市嘉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