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区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是“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启动年,是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年,是推进机制建立、稳固工作根基、营造教育氛围的重要年。通过全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嘉定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战略目标,激发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更新知识结构,为本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公需科目培训。今年,区人社局结合本区经济转型发展及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实际,按照“3+2+2”的设置办法,面向全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设了《信息化时代的机遇与挑战》、《科技论文的写作》等七个主题内容的公需科目课程,通过集中面授、现场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办班培训。
(二)落实专业科目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需结合实际,立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需求,发挥资源优势,围绕行业热点,凝练自身特色,组织好本行业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各部门自主确定培训内容及年度培训计划,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年度目录,推进跨系统相近专业领域人员培训。
(三)开办创新型非公企业人才特色班。将与嘉定科技发展、城市建设息息相关的创新型非公企业纳入继续教育服务体系,推进这些领域内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举办本区中小型科技企业经营者管理能力研修班。筹备机电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四) 开展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按照本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国家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要求,今年8-9月开展农村职称继续教育培训,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取得农村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汇总后填写《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信息表》(附件4)于8月14日前按照不同专业至以下培训基地报名。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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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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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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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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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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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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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才培训学校
继续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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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新公路226-1号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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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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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16796
695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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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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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指导站继续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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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路881号
2号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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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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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9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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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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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人才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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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路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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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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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9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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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分解
(一)区人社局是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面统筹该项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方案,确定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与形式,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交流开展专业科目培训课程,指导、考核各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工作的落实,确保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工作,协助做好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组织工作。认真梳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情况,做好继续教育登记、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早向区人社局专技科报送《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计划表》(附件3),培训活动后及时报送信息简报。
(三)继续教育基地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实施机构,负责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其培训范围、培训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提供师资及场地保障,出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负责课程设置工作,应根据相关专业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课程。
(四)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经政府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自主组织专业科目的学习培训;对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学习培训做出具体安排,协调、组织和督促他们按有关规定参加学习培训,统计登记有关情况。
四、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符合条件的培训活动,其培训时间计入学时总数。包括以下:1、区人社局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2、区级及区级以上各部门举办的与本行业专业领域密切相关的专题培训、讲座及现场教学等活动。根据区委组织部发布的《嘉定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每半天或4学时可折算为1学分。
(二)考核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学分达标情况及本单位参训人员比例作为考核继续教育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取得继续教育25学分(10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6学分(24学时),每年每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训率不低于50%。区人社局对各继续教育基地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教学场地和师资队伍的保障、学员满意度及收费是否规范等情况,采取年中抽查、年底总结的形式进行考核。
(三)结果运用。继续教育考核结果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予注册执业资格。聘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聘任期满后,不能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农村职称转评国家职称、注册登记及评定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基地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公需科目施教单位的主要条件。
五、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深远意义,要支持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充分协调,密切合作,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创造有利条件。各单位所有参训人员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继续教育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2、规范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协调事宜。要落实培训签到,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管理台账。各继续教育基地要严肃教学纪律,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3、及时上报。请各单位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需求申报表》(附件1)、《公需科目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2)、《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计划》(附件3),并于8月14日前报送至区人社局专技科。
联系人: 区人社局专技科 叶伟明
联系电话:69530358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