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根据《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和《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43号)的要求,现就本区建立社区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遵循“共驻共建、共享共用、共联共谋、共治共荣”的社区共建原则,紧紧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优化管理、促进和谐的目标,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单位、各类组织的联系,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二、建立范围
全区各社区居委会
三、成员构成
成员单位包括社区党(总)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房管办及社区民警、居民代表等。如讨论议题涉及或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单位或人员参加。
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的沟通联系,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需事先向社区党(总)支部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四、成员权利与义务
1.知晓国家、市、区社区建设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决议决定,保障成员对社区治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积极收集并反映社区居民对本社区建设和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商定对策意见,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3.对本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质询;
4.对社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5.遵守联席会议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成员义务;
6.认真执行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或意见,积极完成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7.成员之间应互助互利,及时提供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相互学习,平等交流,共享资源;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相关涉密的政策文件、决议和决定,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自行复印、传阅和处置。
五、会议内容
1.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国家、市、区各项法律、法规;传达市、区涉及社区建设的各项决议、决定;
2.汇报和交流成员单位近期的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下阶段的重点工作;
3.协调解决社区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处理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4.组织成员开展基层走访、参观考察、专题调研、理论学习等活动;
5.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同参与社区各类创建活动;
6.整合社区资源,增强凝聚力,积极开展健康有益、居民欢迎的社区活动。
六、会议程序
社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总)支部组织召开,要充分准备,切实做到协商民主、议程规范、决策科学,组织实施有力有效。
1.充分准备。联席会议召开前,社区党(总)支部根据将召开的会议内容、解决的问题等,确定参加的对象、会议召开的形式和规则;提前下发会议通知,注明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对象、讨论议题及需要准备的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报会议相关单位和人员,并做好会场的布置安排,落实会议记录人。
2.召开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或议题提出人对会议议题的背景、现状、原因等进行概述,重点阐述工作难点及当前的进展情况,做到准确、客观、详实地反映问题;与会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范畴和工作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重点阐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和可利用的相关资源。
3.民主决策。对解决方案或会议决议,有较大争议或意见不一致时,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采用民主投票方式决定。
4.意见征询。会议形成的解决方案,要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政策法规咨询,向社区居民代表广泛征求意见,保证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5.组织实施。会议结束后形成纪要,及时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会议记录人做好存档。
七、工作机制
1.定期召开会议。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召集人,原则上每季度召开社区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议题,可随时召开。
2.建立工作制度。建立会议请假、签到、记录等制度,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社区工作的有关问题,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按实、准时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3.完善日常沟通。成员单位要善于发现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定期、不定期向社区党(总)支部、社区居委会反映真实情况,献计献策,履行职能,注重积累,共同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八、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社建办、区房管局、公安嘉定分局等职能部门切实承担指导的主体责任,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和评估。各街镇切实承担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引领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共建;努力营造共建联建的良好氛围,鼓励动员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联席会议提供智力、物力等支持。社区党(总)支部整合社区资源,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召开社区联系会议。
2.健全工作机制。要把社区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加强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的重要抓手,确保居民区党组织有能力有资源开展为民服务,形成制度保障。要将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同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工作有机结合,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共商共治机制,营造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3.强化决议落实。强化制度落实是巩固社区共治成果的重要环节,联席会议制定的各项决议,社区党(总)支部和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及分工认真办理落实,如不能办理的应及时沟通协商,形成书面反馈机制,杜绝出现拖延不办的现象,切实保障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