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及上海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通报无证行医涉嫌致死致伤等事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进一步遏制无证行医涉嫌致死致伤事件的发生,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建立《嘉定区无证行医涉嫌致死致伤事件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范围
1. 发生无证行医涉嫌致死事件或致伤事件的街镇;
2. 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行医现象所在的街镇;
3. 媒体曝光的无证行医现象所在的街镇;
4. 发生性质恶劣的无证行医现象(如“两非”)的街镇。
二、通报形式
1. 街镇通报:以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非法行医查处情况通报”和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的形式,向各街镇政府通报发生无证行医涉嫌致死致伤事件;
2. 成员单位通报:由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向区政府办公室、村居管理办公室、综治办、文明办等部门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发生无证行医涉嫌致死致伤事件;
3. 专题通报:单个街镇全年发生2起及以上无证行医涉嫌致死致残事件的,群众反映无证行医现象突出的,被市级媒体负面曝光的,发生性质恶劣的无证行医现象(如“两非致死致残”)的,由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向各街镇政府进行专题通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