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8308000-2016-00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3-16 |
名 称: | 嘉定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财〔2016〕1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
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办法》,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
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16〕12号).doc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pdf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