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
关于印发2017年度嘉定区街镇旅游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4-11
名 称: 关于印发2017年度嘉定区街镇旅游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旅〔2017〕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旅游管理部门:

为更好完成2017年旅游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前阶段相关工作情况,特制定《2017年度嘉定区街镇旅游工作考核办法》,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嘉定区街镇旅游工作考核办法》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2017年度嘉定区街镇旅游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旅游管理部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十一项内容,分别为:工作机制(5分)、信息报送(10分)、旅游标准化(10分)、市场监管(10分)、文明旅游(10分)、旅游安全(10分)、旅游公共服务(10分)、旅游发展环境优化(10分)、旅游节庆(10分)、旅游宣传推广(10分)、融合发展(5分)。

考核总分共计100分。

三、实施办法

1、由区旅游局办公室牵头并会同旅游管理科、旅游发展科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分别对各街镇旅游工作进行考核打分。

2、考核成绩汇总后,报局领导班子会讨论审核,并将发文通知考核结果。

四、具体细则

1、工作机制(5分)。明确分管领导、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对年内会议、活动等出席率,以及下发的通知和部署的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无故缺席或未完成的,将予以扣分。

2、信息报送(10分)。按要求报送街镇年度旅游工作总结和计划(5分);完成信息工作考核指标数,分值未达标的,以信息考核总分值的10%为1个计数单位,未达标1个计数单位的,扣1分(5分)。

3、旅游标准化(10分)。积极引导、推进和服务旅游企业开展旅游标准化创建和复核工作(7分);创建成功星级饭店、绿色饭店、A级旅游景区、工业旅游景点、A级旅行社等每项加1分(3分)。

4、市场监管(10分)。配合旅游局对辖区旅游住宿业、旅行社以及旅游景区点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5分),凡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情节严重的每项扣1分;积极配合开展旅游质量投诉协调处理(3分),发生影响重大的旅游投诉事件每次扣1分;积极配合做好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旅游统计和教育培训工作(2分),未完成的每次扣1分。

5、文明旅游(10分)。在主要交通枢纽和3A级以上景区、规模较大的旅游饭店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增加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投放,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宣传氛围(3分);在A级旅游景区设立志愿服务岗位,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基地(3分);积极推进嘉定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4分)。

6、旅游安全(10分)。与辖区内公安、消防、安监、卫生、市场监管等单位建立沟通协作机制(2分);与辖区内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工作责任书(2分);上下联动开展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和检查活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数据(2分);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旅游节庆活动期间,对旅游企业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做好值班工作(2分);配合做好突发旅游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分)。凡辖区内旅游企业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此项得0分。

7、旅游公共服务(10分)。在辖区内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及重要旅游景区(点)推进旅游咨询服务点、智慧旅游建设(5分);配合做好旅游信息、旅游资料进社区工作(3分);协助做好旅游纪念品开发和做好推进旅游便民服务功能工作(2分)。

8、旅游发展环境优化(10分)。服务好入驻辖区内的国际品牌酒店、特色精品酒店、经济型品牌连锁酒店、品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以及旅游会展、赛事等活动(6分);做好项目进展和工作进度等配套服务工作,按要求及时填报项目进度表,每漏报一次扣1分(4分)。

9、旅游节庆(10分)。结合辖区内旅游资源特色,策划、开展创新型、互动性、群众参与性强的商旅文活动项目,根据活动市场化程度、规模和影响力,于年终一次性进行评定并打分(6分);确保节庆活动安全、有序,无重大事故并及时处理投诉(4分)。

10、旅游宣传推广(10分)。合理利用现代化宣传推广手段,主动宣传推广旅游资源和节庆活动;指导相关企业进行市场推广,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5分);积极配合和参与旅游主管部门的旅游宣传报道、广告宣传和推介活动,配合协调辖区内主要宣传阵地(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周)用于旅游工作相关宣传,每完成一次得2.5分(5分)。

11、融合发展(5分)。根据辖区资源特色,将旅游与农业、工业、商业、科技、文化和体育等相关行业进行充分融合互动发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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