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
关于印发《嘉定区旅游景区旅游者流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01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7-31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旅游景区旅游者流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旅〔2017〕1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景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全面提升本区旅游景区应对大客流的处置能力,特制定了《嘉定区旅游景区旅游者流量控制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嘉定区旅游景区

旅游者流量控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根据区安委办、区旅游安全工作要求,为遏制重特大旅游事故,全面提升我区旅游景区应对大客流的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我区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嘉定各A级旅游景区,工业旅游景点等。

二、组织领导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区旅游景区人流管控与应急工作小组,在区应急委的领导下和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指挥下,参与全区范围内旅游景区人流管控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封建华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谢恩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各A级旅游景区负责人组成。

三、旅游景区人流管控工作

1、景区内部系统

       景区可建立包括门票预约、实施监测、疏导分流、预警上报和特殊预案五个步骤在内的旅游者流量控制系统,并与地方政府一级总控制系统联动,通过自下而上、内外联合,对旅游者流量进行控制。

    2、景区旅游者流量控制

    门票预约:景区逐步推广门票预约预售。在经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采用预先支付享受折扣等方式引导旅游者提前订票,以有效预估旅游者流量。

    实时监测:A、监测常态化。景区逐步推进旅游者流量监测常态化。采用门禁票务系统、景区一卡通联动系统、景点实时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景区流量监测的点、线、面布局。B、信息平台化。景区通过公共媒体、景区渠道等,并结合智慧旅游新技术,利用移动多媒体、智能终端等多样化的旅游信息平台,及时公布景区旅游者流量,供旅游者参考。C、预案有序化。景区通过监测数据,预测景区旅游者流量趋势,对景区旅游者流量实行分级管理,为疏导分流工作预案的启动提供依据。

    3、景区旅游者疏导分流

    景区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须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公安、交通、旅游主管部门,启动包括交通调控、入口调控等措施控制旅游者流量。

    交通调控。有针对性地启动交通运力动态调整预案,通过周边道路管控、区内停车控制、公交调度控制等措施削减旅游者,错峰接待。

    入口调控。A、合理设计旅游者排队等候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开通快速入园通道疏导分流入口处旅游者。B、通过折扣补偿、延长有效期、多种形式的通票等,减少景区入口或设备设施入口的旅游者数量。C、在景区入口大门及售票区,增设电子显示牌,提供给旅游者最及时的信息。

四、旅游景区人流管控应急工作

    地方政府组织所有相关部门,重点是交通与公安部门,构建一级指挥调度系统,对通往景区的外围道路入口和主要集散中心(地)进行流量监控,在景区外部进行引导、分流和截流。

    当旅游景区内旅游者数量接近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当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在当地人民政府、区应急委、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指挥下、在景区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旅游者疏导工作。

    当景区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立即停止售票,向旅游者发布告示,做好解释和疏导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完善预案编制。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者流量控制和旅游事故应急预案,针对节假日及大型活动制定相应旅游者流量控制特殊预案。

    2、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旅游部门和旅游景区要建立旅游者流量控制和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班子,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3、落实工作措施。各旅游景区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旅游者数量和视频的实时对外发布工作,要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做好相应信息报送工作和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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