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01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8-07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旅〔2017〕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

    根据区安委办、区消防委和区公安分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旅游行业创城工作,区旅游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的工作方案》,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的工作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

和文明旅游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7〕1号)、嘉定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行为专项整治以及高层建筑相关问题整治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相关工作,区旅游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合旅游行业创城工作,在全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配合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结合创城工作200天登高行动计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列入行业创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常议。广泛借助各种传媒和各类宣传载体、宣传阵地,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教育引导旅游企业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营造旅游企业全员查找隐患、合力消除隐患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与本辖区安监、派出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定期通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切实做到联动、联防、联治,努力构建整治合力,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于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坚决整治,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旅游企业要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以及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等情况。

(四)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做好工作情况的汇总整理,并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具体上报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和排查阶段(8月)。各旅游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配合安监、派出所等部门适时组织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督查整改和集中整治(9月)。在前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开展联合执法和整治。区旅游局将联合旅游行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对隐患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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