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H5301000-2019-008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9-05-06 | |
名 称: | 嘉地区[2019]13号----------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185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嘉地区[2019]1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李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治理软实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实现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我办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制定实施《2017-2019年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要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政府监管、市场服务、社会参与、居民自治、法治保障六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四个显著提升”。其中实现“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是“美丽家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此,我办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健全规制。建立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架构。各委办局及专业服务单位根据职责清单,梳理行政管理和专业服务进小区的业务流程,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责任分工。
二、规范运作。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组建。目前全区符合条件并已组建业委会的小区共计373个,年内计划还将组建22个业委会,并实现符合条件的居委会、业委会100%交叉任职。加强对业委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培训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及专项顾问团制度,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工作规范化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业委会换届改选、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专项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等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业委会规范运作率不低于75%。
三、社会参与。推动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社区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针对目前业主大会、业委会实际运作过程中,部分业委会成员专业能力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等特点,着力培育、引入物业管理专业社会组织为业主实施物业费价格测算、服务评估、代理记账、工程预审、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协助政府对辖区内业委会的组建、换届、日常运作进行指导监督,对物业矛盾和纠纷进行调处。
四、强化监管。修订旧住房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创建达标奖励方案,分类分级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考核奖励。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四查”制度,建立健全住宅物业服务监管公示制度,强化企业信用和项目管理实绩在物业项目招投标、物业项目评优等环节的应用。大力开展物业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和物业管理“五优”评比活动。深化物业管理党建联建,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加强区域应急维修中心建设,为业主安居保驾护航。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社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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